196体育196体育各省(区、市)健身瑜伽项目管理部门,行业系统健身瑜伽项目管理部门,各有关院校,各健身瑜伽协会、俱乐部,有关单位:
为引领我国健身瑜伽运动健康发展,推动健身瑜伽段位制的全面普及196体育,实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升”,根据体育总局相关规定,经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及公示,现印发《健身瑜伽段位制赛事活动认证办法(试行)》,请遵照实施。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瑜伽项目管理部门、行业系统健身瑜伽项目管理部门、健身瑜伽协会、经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批的星级场馆作为赛事活动组织者(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举办。
(二)赛事活动以“健身瑜伽”为主要内容,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标准(试行)》。
(一)各地各级健身瑜伽项目管理部门、健身瑜伽协会负责本地区段级位认证与管理工作,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认证实施细则,并报指导委备案。
1.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级健身瑜伽赛事:各组别前三名可授予三段段位;四至八名可授予二段段位;进入复赛运动员可授予一段段位;其他参赛运动员可授予段前预备级。
2. 地(市)、县(区)级健身瑜伽赛事:各组别前三名可授予二段段位;四至八名可授予一段段位;其他参赛运动员可授予段前预备级。
3. 参加由各地各级健身瑜伽认证和管理单位组织的健身瑜伽活动(如网络大赛健身、展示、展演、交流大会等),可授予习练者段前预备级。
(三)若本地区暂无健身瑜伽项目认证和管理单位,可通过上一级认证和管理单位向指导委申请段位认证。
(一)活动组织者须于赛事活动前1个月向指导委申请196体育,将本地区认证办法(或实施细则)、组织单位资质和赛事活动规程报指导委审核备案。
(二)活动组织者须结合赛事活动开展健身瑜伽段位制相关培训(不少于2课时),鼓励习练者按有关要求逐级考试升段。
(三)活动组织者和符合认证条件的个人均可在活动结束后向指导委提交人员信息与成绩册(证书等),由指导委统一组织晋段官核准赛事成绩,颁发对应段级位证书。
(四)为便于信息核验及段位认证,组织单位须通过“中国瑜伽官网”()或“海健身”APP线上系统进行申报,所有发放证书均可以在官网查询。
(一)通过赛事活动申请段位认证可享受认证服务费用优惠,相关标准和收费办法可在“中国瑜伽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