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早上8时,济南“鸿飞户外”俱乐部13名(5男8女)驴友从泰山天烛峰景区非正规驴友通道进山。两名驴友与队友分离后,下山过程中因路被雪埋而迷路。17时多,泰山景区公安接到求救电话,驴友称从泰山下山时迷失方向,同行的还有一位女驴友。接到报警后,泰山公安、消防、景区相关部门立刻组织人员上山搜救。当晚,天烛峰管理区安排4批搜救队员上山搜救。
13日,泰山景区公安、消防和景区工作人员200多人参与搜救。13时30分左右,在救援21个小时后,失踪男驴友周冰(化名)在泰山桃花源黄石崖附近获救。营救人员继续搜寻失踪女驴友。
14日,驴友失踪已超过53个小时。搜救的人数增加到240人。搜救人员兵分几路进行,从四周向可能区域辐射进行搜救。18时,女驴友的两位家人从济南赶赴泰安。女驴友在山上已经超过两整天,没有食物和水,再加上山上气温较低,处境非常危险。
截至22时,失踪近53小时的女驴友仍未被找到,泰山景区加大搜救范围,推断女驴友可能被困桃花源景区井筒峪附近。
15日,救援部门增派搜救人员,搜救人员达到300余人次。重点对桃花源景区井筒峪方圆4000米的地域进行重点搜寻。16时30分,在井筒峪连翘沟附近一处山腰上发现了周冰下山前在三棵树上刻的路标。40名消防官兵赶往这一地点搜救,但截至21时,未找到失踪驴友。
救援人员对桃花源景区井筒峪刻有路标附近重点搜救,13时10分左右,在搜救进行到93个小时后,搜救队员在井筒峪连翘沟附近一处崖壁上,发现了失踪女驴友,但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法医在现场进行勘察,警方介入调查。
女驴友不慎发生意外死亡,同行驴友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权威律师介绍,如果女子是自己不慎坠崖死亡,那么让其他驴友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分析:此事应先由警方介入调查,查清死亡原因,排除他杀可能。按照现在掌握的情况看,驴友团队是成员费用自理,自愿参加组织起来的,没有商业机构和人员参与其中。196体育女驴友属于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在她体力不支的情况下,同行驴友商议派专人陪伴她,在迷路后,她因体力不支无法行进,男驴友的求救行为也是合理的。死亡后果的发生是其他驴友无法预见的,驴友成员的行为与女驴友的坠崖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从现行法律来看,女驴友出现意外后,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要求同行驴友承担法律责任。
看了泰山女驴友的报道非常的心痛,一个热爱大自然的人却因为爬山失去了生命,而失踪的那天2月12日又正好是她42岁生日,让人感到痛惜。
但我们必须看到事件背后的原因,并引以为戒,我认为原因有三:其一,自身不听劝阻对危险性估计不足。在后山检查站工作人员拦截后绕道再次从后山进山;其二,自视甚高,准备不足。本只打算到天井湾看看,临时又决定登顶,无论是个人体力还是装备、食物等等都准备不足;其三,缺乏户外常识和必要的保障装备,如果有部手台,有个指北针,有个地形图,即使遇到迷路情况也不会像这样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其实,热爱户外的精神固然可贵,但平安归来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进行户外探险而不是冒险,我们是“驴”,但不是“蠢驴”。当你背上背包准备出发的时候,应该想想你的安全措施到位了吗?出门在外多听听旁人的建议,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户外需要谦虚谨慎的心态,事事多想想,对于一些不在行程规划内的路线尽量不要涉及,多听从领队的建议,不要觉得自己被人管着,实则都是为了自己好。在户外,团队合作是基本,那才是你户外安全的保障。
从整个事件上来看,因为整支队伍不是由于商业目的而集合的,领队在事件中不存在责任,个人组织不存在合约性质,没有一定的约束力。就比如说,我们相约同行,但走了一半后我突然要去其他地方了,你说不行,我说你凭什么管我,你又有什么办法?把我绑了?所以对于这样的队伍很难去管理,只能看自己对于户外的认知和理解。
现在从上海这边来看,大部分出行的队伍基本上都是商业性质的队伍,即使是AA制的队伍,领队在出发前的见面会上也会明确队伍纪律和硬性规定,以确保队伍在户外的安全,这在上海已经成为了一个默认的规矩。
在商业性质的队伍中,领队就是只领头羊,在活动前必须告知所有参与的队员活动线路强度,让队员对线路有个初步的概念评估;其次要告知其队员活动期间,领队、俱乐部对其有管理和保护权。如果队员走了一半发生类似于走不动的情况,无论下撤或者短暂休息随后继续跟上,按照户外俱乐部的做法与经验,是要有一位领队或协作或向导陪同以确保队员安全。如果在户外过程中,有队员强制性要求脱离队伍,那领队必须当众说明其危险性和不确定性,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离队队员需以书面形式签署离队声明,领队退还活动款项。我如此说,并不是为领队推脱责任,只是想告诉大家,户外领队需要一个完善的制度来配合才能在户外安全有序地带领队伍,不要一出事就责怪领队,有些事情需要深层次地看才行。
现在很多户外驴友已经不再满足景区安排的常规性游览线路,开拓新线、发现新景点成为了整个户外旅途中一个亮点。其实,景区和户外俱乐部之间未尝不可进行合作,尝试性地开辟出在可控以内的户外线路。
这种尝试是有先例可循的,比如说尼泊尔布恩山景区,前一段是旅游线,之后的是标准的户外线,领队通过申请,可以进行户外线的徒步和穿越。其间,平均每隔两小时的路程就有露宿的客栈或者是餐厅,在满足驴友户外徒步的前提下,又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一举多得。
国内部分景区也可以进入这样调整和拓展,如果说,景区方面缺乏户外专业性的人员,那和当地登山协会及正规的户外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发也算是一条可行的办法。合理有效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将一切不确定性的因素降到最低点,既能保证景区安全,又能对其进行更进一步的开发利用,何乐不为!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娱乐休闲等享受型消费的投入比例有了大幅提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以“走出城市、走进自然,自由、自主、健康、互助”为特点的登山户外运动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大量城市人群的休闲生活方式之一。“驴友”、“背包客”成为这个人群的代名词。但是,伴随着登山户外运动的飞速发展,也产生了由于法规相应滞后、管理归口不明等原因而造成登山户外运动事故频繁,引起了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
仅从近期发生的“驴友”事故,196体育就足以让我们共同来思考:驴友户外出行,安全谁来保障这一问题。去年10月,14名驴友在四川四姑娘山走失,政府花费巨资搜救,媒体围绕搜救费用谁来埋单争论得沸沸扬扬;本月12日早上8时,济南“鸿飞户外”俱乐部13名(5男8女)驴友从泰山天烛峰景区非正规驴友通道进山。两名驴友与队友分离后,下山过程中因路被雪埋而迷路。一位女驴友坠崖身亡,命归泰山;本月25日,一辆河南牌照的旅游大巴载着一群驴友行至山西晋城境内的时候,翻下路侧约50米的深沟,酿成15死19伤的惨剧。
全国登山户外运动市场可谓是欣欣向荣中暗藏杀机和隐患。笔者近期对上海户外运动市场做了一番调查后发现,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上海登山户外运动行业已初具规模。自登山户外运动引进上海以来,其形式从单纯的野营野炊、徒步穿越和各种登山活动扩展到攀岩、速降、溯溪、探洞、拓展培训、登山探险等项目,登山户外运动以其自然、健康的特点得到了上海市民的广泛认可,并逐渐发展壮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有几十家户外俱乐部,三十多个团队拓展训练基地,十几家正常运营的攀岩场馆,近300个国内外知名户外运动品牌以及每年近百余万的户外运动出行人群规模,发展前景良好,潜力巨大。
上海户外运动行业发展迅猛的同时也同样隐患丛生,仅从近几年上海所发生的户外运动重大事故中就可见一斑:2006年11月,上海白浪俱乐部负责人攀登哈巴雪山滑坠身亡;2009年8月,上海高远俱乐部组织驴友穿越炉西峡,造成三名参与者溺水身亡;2010年12月,复旦大学学生户外团队在黄山走失,造成搜救民警身亡;2011年10月,14名(其中3名上海籍)驴友在四川四姑娘山走失,政府花巨资搜救;自2007年以来,上海地区攀岩场、拓展训练基地还发生了十余起摔伤骨折等人身伤害事故。
笔者分析以上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在于:户外运动参与人群急剧扩大,参与人安全意识淡薄、户外知识缺失、盲目跟从;组织机构准入门槛低,组织者专业技能有限且鱼龙混杂,随意组队;行业内无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和出行保障,监管无力。
那么,如何才能让登山户外运动从目前的无序中走出来?如何尽量减少户外风险、尤其是人为造成的风险呢?在一次又一次的沉重代价面前,这些问题已不容回避。
根据对上海这个行业的深入了解后发现,作为经上海市体育局批准,在上海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专门从事登山、攀岩、登高、拓展等运动项目管理工作的市级专业性社团法人组织——上海市登山运动协会从成立之日起,始终致力于户外运动相关活动的规范工作:2008年8月,这一协会牵头建立《上海市户外运动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自律公约》;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协会与中国登山协会联合举办了户外基础技能、户外指导员、攀岩教练员等11期持证专业培训班,共培训专业人员251人;自2008年起,协会共举办8场大型户外运动赛事,约5000人参加。通过科学的项目管理、专业的技术保障,协会所组织的培训和大型活动都取得了圆满成功,并且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获得了广大户外爱好者的好评。
可以说,上海市登山运动协会做了很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登山户外运动管理条件和经验。
笔者认为,上述情况所反映的种种问题,其深层次的原因,实际上是登山户外运动的迅猛发展与管理和法规相对滞后这一矛盾的深刻反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登山户外运动内涵丰富,边界模糊,其姓“体”还是姓“游”尚无权威定论,这就更给统一管理、解决问题带来了困难。由此,笔者建议,在建立完善统一的归口管理及相应法规尚待时日的情况下,先由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如市体育局)授权,明确由行业协会牵头,从源头管理抓起,采取必要措施,为促进我市登山户外运动健康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由于登山户外运动涉及到诸如地理环境、气象条件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故其是一项高风险的运动项目。它除了要求参与人具有一定的体能素质外,还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应对风险的应变能力。参与这项运动决不能等同于一般的郊游或旅游活动,参与人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物质准备和足够的风险意识。这一切基本的户外知识还有待于宣传普及,使更多的准备踏入户外的“新驴”在出行前首先懂得“户外很精彩,参与须谨慎”。
由报备机构建立统一的户外活动登记制度,针对上海市从事登山户外运动的俱乐部、公司、相关机构以及俱乐部、公司及相关机构所组织的登山户外运动活动和赛事进行报备。其内容包括组织单位、活动方案、安全措施、人员状况、保险和领队配置、交通车辆及基本装备等方面。同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登山户外活动信息系统,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以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打下基础。
明确监管主体,实行出行备案制度,一方面能够更好地指导登山户外运动从业人员科学规范运营,提高危险防范能力,保障户外运动事故发生的有效救援;另一方面,通过备案制度和实行源头管理,统计汇总户外运动的数据,以供相关部门决策。
据目前了解,上海市登山运动协会已取得中国登山协会授权,联合举办了多期上海市关于登山户外运动的专业培训课程(包括户外基础技能、户外指导员以及攀岩教练员培训班等)。上登协已具备了登山户外活动培训的基础条件。由此笔者建议,由市登协牵头建立上海市自有的登山户外运动培训体系,按照上海登山户外运动的实际需求,集中业内的专家,组织完善的培训。并颁发由上海市劳动人事部门认可的从业证书,从而进一步提高上海市登山户外运动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提高登山户外运动爱好者的风险防范能力。
此外,目前社会上各类保险五花八门,笔者还建议通过发挥协会的纽带作用,推动适合登山户外运动的针对性保险产品出台,同时加强宣传风险防范意识,细化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合理合法的救援机制。
当前,大多数上海登山户外运动的从业机构从法律角度来说,都没有获得合法经营权,甚至有些单位及个人通过网站、论坛、QQ的方式招徕会员、组织出行,而与此配套的统一法规和制度又明显滞后。因此,笔者建议在建立出行备案制度、培训体系逐渐完善的基础上,出台《上海市户外运动管理办法》,从注册资质、安全管理、会员服务、从业人员执证等方面来规范登山户外运动从业单位的运营。
随着上述工作的进展,逐步制定上海市户外运动相关标准。以便于协会顺利开展工作,依规办事、依法管理,从而保障户外出行人安全,促使上海登山户外运动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196体育。
北京时间2010年12月19日凌晨,美国著名的社交名媛、希尔顿酒店集团继承人帕里斯希...